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作为转型发展的方向之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涉足家族信托领域。家族信托衍生出定制化…[ 详情 ]
近日,渤海信托成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系统,成为信托行业极少数获批对接央…[ 详情 ]
在房地产调控持续深入的当下,房企对于资金的渴求程度正不断加剧。最新统计显示,作为当前…[ 详情 ]
日前,江苏国信发布公告指出,2017年6月28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 详情 ]
近期信托业高管频频变动,其中不乏女将上位。昨日,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粤财信…[ 详情 ]
近年来,监管层逐步确立并完善了行业顶层设计,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托…[ 详情 ]
日前,中信信托再次成功发行“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速利银丰中国2017年第一…[ 详情 ]
经历了近期一系列监管政策的“洗礼”后,国内集合信托市场正逐步回温。上周,集合信托成立…[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