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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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07:27:37来源: [证券时报]
日前,中信信托再次成功发行“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速利银丰中国2017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创银行间市场车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历史新高,规模达55.05亿元,这也是中信信托继2016年发行两期速利银丰中国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第三次合作。
为进一步满足金融市场日趋多样化的要求,中信信托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利用汽车行业盈利能力强、资金流量充裕、市场前景广阔的优势,成功发行本次ABS产品。目前,速利银丰系列已于2016年内累计发行超120亿元,预计后续有望突破150亿元。
本次项目发行规模较速利银丰中国2016年第二期发行规模增长30%,成为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最大的车贷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倍数高达1.81X。作为“速利银丰”系列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唯一发行人及受托人,中信信托多个部门通力合作,高效完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信托财产、持续披露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汽车金融具有基础资产分散性、利率水平和期限等方面的优势,而资产证券化日益成为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重要的融资渠道。
关键词: 中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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