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再度完善。7月26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这…[ 详情 ]
为规范慈善信托、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银监会、民政部26日联合印发了《慈善信…[ 详情 ]
尽管ABS业务正在以爆发式的速度扩张,但对于多数机构而言,这项业务过去一直处在“赚吆…[ 详情 ]
近日,中航资本发布公告,披露了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 详情 ]
日前,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详情 ]
2016年信托资金仍主要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投资、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五大领域,…[ 详情 ]
7月25日,中信信托受托正式设立规模5亿元人民币的“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 详情 ]
日前,爱建集团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首次披露该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爱建…[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