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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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10:51:46来源: [证券日报]
记者发现,除去供应链金融,信托公司也加强了区块链技术在家族信托的探索和研究。
相关资料显示,万向信托落地“区块链+DNA生物技术”在信托领域的应用,为家族信托领域当事人身份确定、慈善信托领域“失孤”家庭寻亲提供鉴定技术。据了解,万向信托将区块链存证技术应用到家族信托管理中,解决了传统信托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为合同签订时间点的有效性进行了证明,使得业务具有更高的文档安全性、更低的线上线下存储成本,能够更快速便捷地验证合同信息的真实性。
有信托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家族信托,区块链可实现家族信托从设立到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存证,记录信托运行的情况,追溯信托资金的用途,极大地改善信托的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增加委托人的信任。
除此之外,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万向信托在继续实践区块链的研究成果,比如,区块链存证技术应用到爱佑慈善基金项目中,每一笔捐款和用款的去向都可以明确追踪。”
事实上,信托与区块链结合的落地场景广泛,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区块链在信托中的应用研究》指出,信托公司可以应用区块链技术重构多种业务发展模式,如数字资产信托管理、基于区块链的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及知识产权信托、电子签约模式、信托受益权流转等。同时,信托公司还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可追溯、共享账本等特点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识别以及在信托业内共享交易对手违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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