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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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8:49:40来源: [经济观察报]
最近有不少媒体对于银监会的新举措有了新的报道,尤其是表示前一阶段银监会印发的检查指引存在收紧信托融资的可能,更是让不少人都很是心忧。好在银监会已经正式发声表示,这个针对部分信托公司的例检是一种常规行为,更主要是用作参考,大家还需放下心来。
近期,有媒体报道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该文件显示: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被列入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包括是否通过股债结合、合伙制企业投资、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模式变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规避监管要求,或协助其他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股+债”项目中是否存在不真实的股权或债权,是否存在房地产企业以股东借款充当劣后受益人的情况,是否以归还股东借款名义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报道分析称,由于其他融资渠道受到限制,信托公司成为房地产商拿地融资的重要渠道。但监管层检查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以后,信托公司目前开展的拿地融资业务面临收紧。这就意味着,房地产融资又一条重要通道正在被收紧。
对此,记者向银监会求证,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银监会2017年现场检查计划,监管部门将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银监会相关部门4月中旬制定印发了《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供具体检查时参考。印发检查要点是现场检查的一种通行做法,仅用于指导具体检查项目,并非发布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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