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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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09:25:55来源: [中国金融商报网]
近几年来,PPP业务的走红,让湖南信托等一众信托公司有了新的方向,尤其是现在多方势力都在推动PPP业务的发展,更是让人心动不已。前两天,湖南信托已经找到了新的伙伴,打算深耕PPP业务,令人颇为期待。
5月19日下午,湖南信托与湖南建工集团(以下简称“湖南建工”)在湖南信托六楼会议室举行签约仪式,正式签署PPP业务合作协议,深化PPP业务领域合作。湖南信托董事长王双云、湖南建工董事长叶新平代表双方签约。湖南财信金控集团监事会主席李湘波,湖南信托总裁刘格辉、副总裁张林新、董事会秘书张仁兴等领导,湖南建工总会计师林萍、董事会秘书吴正伟等领导,参加洽谈并见证签约。
湖南信托董事长王双云表示,湖南信托与湖南建工同属国有企业,此前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已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PPP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深化和落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行动。他指出,湖南信托作为目前与中国PPP基金签约的八大省份中唯一的金融机构,正努力以融合创新的思维、开放合作的视野,大力推进PPP业务的落地,助推湖南省PPP事业的发展。本次PPP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开启合作新蓝图、共谋新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湖南财信金控集团监事会主席李湘波对双方合作表示祝愿。他强调,本次PPP业务合作具有深远意义,既是金融资本与产业经济的合作,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希望双方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支持湖南省的地方经济建设。
湖南建工董事长叶新平指出,本次PPP业务合作实现了资本与实业的有机融合,要抓紧推动项目落地,在PPP业务的不同环节建立专项对接机制。在业务合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双方在风险防控上各有优势,要取长补短,共防经营风险,实现互利共赢、稳健发展。
湖南信托PPP业务部,湖南建工市场经营部、投资管理部、湖南建工水利水电公司、建融资产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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