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对于新三板信托,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尤其是新三板信托诞生之初,更是吸引了众多信托公司以…[ 详情 ]
对于转型,安信信托一贯是比较重视的。尤其是这两年来,行业内部对于转型的重视程度不断增…[ 详情 ]
在业内,跨界联合一直都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前段时间交银国际信托就顺利牵手了中铝打算…[ 详情 ]
随着人们对于信托行业了解的更多,海外信托的关注程度也逐步提高。现在看来,国内有不少高…[ 详情 ]
最近有不少媒体对于银监会的新举措有了新的报道,尤其是表示前一阶段银监会印发的检查指引…[ 详情 ]
近几年来,PPP业务的走红,让湖南信托等一众信托公司有了新的方向,尤其是现在多方势力…[ 详情 ]
近段时间,行业内部关于信托通道业务的热议声不绝于耳,大家都想知道信托通道业务下一步打…[ 详情 ]
在去年的信托行业中,增资已经成为了一种热潮,吸引了新时代信托在内的大批量信托公司参与…[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