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数据显示,上周集合信托共成立73只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65.51亿元,环比降低48.…[ 详情 ]
近年来,平安信托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将“回归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作为转型指引,…[ 详情 ]
近日,天津银行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详情 ]
十年间,信托业在逐渐成为市场上主流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在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源源活水,其…[ 详情 ]
作为2014年底43号文打开的一扇窗,近三年来PPP在争议中快速成长。截至2016年…[ 详情 ]
自粤财信托4.5亿元挂牌出售众诚保险股权后,近日,江苏信托宣布以4602万元的价格清…[ 详情 ]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计划,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同比均…[ 详情 ]
11月13日,中梁集团宣布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京城大厦进行战略合作签约,中梁…[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