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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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期货有哪些结算模式?
优秀理财师
第一,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模式。交易所控制着外汇期货合约交易的整个价值链,自身承担交易、结算和清算业务,又称“垂直式”或“专属式”。其优点在于能够提高交易所及结算机构的整体效率,管理上更为方便,出现突发情况可以得到及时的协调处理。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模式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垄断,由于交易产品的替代性不强,因而限制了竞争,影响了整个金融衍生品行业的竞争效率。 第二,非控股独立结算公司模式。这种模式下,交易与结算环节分离,交易所与结算公司之间是水平关系而非支配关系,因此也被称作“水平式”。非控股独立公司模式有利于结算机构之间的竞争,以至结算系统的最终兼并和统一,实现低资金成本和规模效益,期货经济公司也不用在多个结算机构存入保证金;由于和交易所不存在一致利益,该模式能更好地抵制交易所为提高交易量而进行的不当行为,也就能更好地控制风险。不利之处在于这种模式使得进行清算的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信用风险集中,如果清算公司发生风险管理危机或者资金支持不够,很容易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第三,交易所控股的独立结算公司模式。它保留了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模式的有点,也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非控股独立结算公司的缺点。其优点在于:此模式的交易所经营效率更高,经营收益也更高;该模式结算公司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利于行业竞争和升级,又与交易所关系密切,在风险管理和协调上较为便利。
2015-01-19 16: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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