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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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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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信托的定价是信托公司说了算还是融资方说了算呢?
优秀理财师
信托公司参考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定价。从理论上说,信托产品的交易价格取决于信托产品的内在价值。信托受益权是一种财产收益权,与股权类似,信托受益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将受益人在未来可以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为现值,得到的就是信托产品的内在价值。信托产品的未来收益的贴现值越大,理论上的交易定价就应当越高。但是,未来收益率的高低取决于许多因素,并不是确定的,只能进行预期。因此,信托产品收益只能是预期收益。 按照制度规定,信托机构在销售信托产品时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事实上就是规定不得明示或暗示信托产品销售价格。但是,信托机构在设计信托产品时,一定要对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作出预测,并设计相应的风险与收益交易结构。委托人从自己的角度对信托产品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析与评价,以便作出购买与否的决策。信托机构和委托人对信托产品风险与预期收益的评价实际上就是对信托产品的定价,这个价格可以称之为信托产品的名义价格。因此,可以将信托产品的名义价格定义为一定风险条件下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的倒数。
2014-11-13 10:37:03
优秀理财师
集合类产品定价包括:1.投资者收益2.信托渠道3.销售费用三者相加为总成本也就是融资成本你指的因该是环节应该是1环节,一般:看投资标的,变现能力很关键,列举市场常规价格(上市公司股票8—9左右,银行股权9.5左右,地产类超10较多,矿产类超10较多,收藏品等也是超10.
2014-11-13 10: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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