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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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基金的定期折算机制的有什么作用吗?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对于一般的分级基金优先份额来说,定期折算机制是实现投资者约定收益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优先份额没有按照净值申购赎回的权利,而且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容易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定期折算机制为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获得稳定收益的渠道。一般分级基金合同中规定每年有一天作为优先份额定期折算日,在当日将优先份额在过去一年累积的约定收益即优先份额净值高于 1 元的部分折算为母基金分配给投资者。 例如投资者持有 10000 份额的优先份额,当年的约定收益率为 6%,则在定期折算日该优先份额净值会从 1.06 元折算为 1 元,同时投资者获得每份额 0.06 元的母基金即共计 600 元的母基金份额。尽管母基金的净值会随着市场波动,但是由于母基金可以按照净值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定期折算后可以选择赎回价值 600 元的母基金。 因此,在定期折算日,优先份额的持有人获得了当年的约定收益 600 元。由于优先份额可以每年通过定期折算获得约定收益,而且在基金永续经营的前提下没有违约风险,所以我们通常可以把一般永续开放式分级基金优先份额看作是永续债券,因为二者具有非常相似的现金流。因此,定期折算机制为优先份额赋予了类似于永续债券的现金流,优先份额的价值可以通过未来的现金流而得到体现。
2015-01-10 14: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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