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证监会持牌机构 严谨规范
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盛大、银河、华山联合注资
日本类别股股份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优秀理财师
你好,特点如下:1、日本法律对公司发行的股份是否表明面额不做限制,且允许公司同时发行这两种股份,当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或董事会有特别决议时,面额股与无面额股之间能够依程序实现相互转换。但对面额股要求其发行价格不低于标明的金额。 2、对于面额股和无面额股的规定,日本法律同样允许公司在盈余金、剩余财产等分配方面设计内容各异的股份,这一原则形成了具有全面性和概括性的类别股体系,分别涉及类别股的转让、取得、分配、表决和参与公司管理等主要权利义务。 3、在盈余金分配方面,日本类别股根据分配的实施条件不同、交付盈余金的方法不同以及其他操作程序出现的不同仍能够发行内容不同的不同种类的股份。 4、对于股份上的表决权,公司法规定了多种类型,从表决权的范围来看,包括全部表决权、复数表决权、零表决权、限制表决权等,而限制表决权又因表决对象不同而产生不同种类的股份。 5、针对股份是否转让,日本类别股种类包括允许全部转让、允许部分转让和不允许转让等类型,部分转让同样因对象不同而存在区别。 6、针对股份能否取得以及取得主体不同,日本类别股种类分为股东依权利取得、公司附条件部分取得、公司附条件全部取得等。
2015-01-08 16:17:03
还有疑问?继续提问五分钟内专家为您解答!
已经解决22319理财问题要指定哪一些类专家回答?
信托
资管
理财
专业诚信
严格审核金融从业资格证书
快速高效
五分钟快速响应100%回答
隐私保护
保护个人信息避免电话骚扰
理财师
回答数
采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