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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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套利交易的类型有哪些?
优秀理财师
你好, 套利交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期现套利,即在期货和现货之间进行套利;二是对期货市场不同月份之间、不同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之间的价差进行套利,被称为价差交易。根据操作对象的不同,价差交易又可分为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和跨市套利三种。 (1)期现套利:是指投资者根据“股指期货合约和其标的指数”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当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低估资产、卖出高估资产”,待两者之间的价差重新恢复到正常价差水平后再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从而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这种交易行为被称为期现套利。 (2)跨期套利:是指交易者根据“同一个交易所同一个品种、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例如,当沪深300股指期货IF1009合约与IF1012合约之间的价差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跨期套利。 (3)跨市场套利:是指根据两个“在不同交易所上市的、同一品种(标的指数相同)同一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最为典型的是日经225指数,在日本、新加坡和美国的相关交易所都有以该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当某月份合约在不同交易所的价格差达到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跨市场套利。 (4)跨品种套利:是指根据两个“具有相同交割月份、但标的指数不同”的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当然,这两个标的指数之间必须有一定的相关性,并且相关度越高越好,这两个期货合约可以在同一个期货交易所交易,也可以在不同的交易所交易。
2015-01-06 1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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