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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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到底应不应该废除呢?
优秀理财师
我认为应该废除,在人口老龄化严重,生育意愿降低的前提下,如果还征收社会抚养会只会让更多的人不想生育小孩,到时将会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情。抛开人口红利不谈,要赡养这些老人讲会是社会沉重的负担。而且低生育的观念一旦牢固,想改变恐怕也不会容易。
2014-12-10 13:53:41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目前还不是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最佳时机。随着老百姓生育意愿的不断变化,《条例》可能会慢慢宽松,到最后可能只约束了很少的人。如果每年只有百分之一二的人超生,对其他百分之九十多影响不大,那政策可能会变化。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一个重要论据是目前民众整体生育意愿很低,单独二孩政策放开近一年,仅有7%左右的符合政策人群申请二孩准生证。
2014-12-10 13:53:34
优秀理财师
社会抚养费简单的理解含义有两个:一是让超生者付出必要的成本,让其不敢多生;二是作为一种补偿给需要的人予以补贴。不论怎么说,收不是目的,控制计生人数才是目的。社会抚养费制度,应该坚决执行。超生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惩罚,对于还没解放思想的中国人,必然会导致人口快速增长,巨大的人口数量去消耗有限的资源,国家是无法承受的。因此执行社会抚养费制度,从而达到减少出生的目的。
2014-12-10 13:53:29
优秀理财师
您好,针对这个话题,应该大家都是各有各的见解,我来说下我的意见吧。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既然如此,就应该想方设法来保障执行。对违反规定生育的,应该加以处罚,征收抚养费完全必要。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而资源极其有限,若是不控制生育,人口还会暴涨,生存更加困难。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完善,可能放开独二胎生育,但并不等于鼓励多生。继续实行征收抚养费政策,是控制多生的“经济杠杆”,是对计划生育的规范化措施。征收抚养费,只要严格管理好,对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有保障作用的。
2014-12-10 13: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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