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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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应该避免哪些投资误区呢?
优秀理财师
1.只关注产品的收益率: 据调查显示,在客户关注的理财产品各项指标中,首要被关注的是产品收益率,占比22%,第二位被关注的才是产品投资标的及风险程度,占比13%。收益率真的那么重要么?举个例子来说,A产品预期收益率20%,B产品的预期年收益率4%,表面看A产品更有吸引力,但是细看:A投资的方向是沪深证券市场,期限一年,而B产品是期限一个月,投资央行票据,显然A产品的风险较大,因此预期收益率较高,并且是浮动的;B产品风险低,因而收益低,收益是固定的。我们不能够简单地通过收益率比较两个产品,其实A和B产品没有可比性。如果你是一个保守投资者,A款产品并不适合,关注产品的投资方向更为重要。 2.预期最高收益率就是最终收益率: 在现实中有这样的情况:看到产品的预期的最高收益率,就认为是最终收益率,不仔细看合同就购买了产品,在最终兑现产品时如果出现了未获得预期的最高收益的情况,就认为自己受了欺骗。显然客户在购买产品时就陷入了把预期收益率当成最终收益率的误区。预期最高收益率到底是不是最终收益率,还要看该产品是属于什么类型的产品。举例来说,C产品是一款与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挂钩的个人美元结构性理财产品,期限1年,LIBOR观察区间为2.25-3.50。如果产品运作期内LIBOR一直位于该区间,则执行5%的高收益率;如果存期内任意一天LIBOR超出范围,则执行1%的低利率,到期还本付息。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5%,但实际上有获得1%收益率的可能。 3.只买合同上写明保本保收益的产品: 有的客户对理财产品合同中有关是否保本保收益的条款特别看中,认为这个要素最为关键。实际上这是不全面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大部分都属于不保本型,但是银行会通过各种保障措施,来保障产品本金和利息如期支付给客户。举例来说,D产品是某高速公路项目信托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有国家开发银行做后续贷款,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实际上该类产品反而比写明100%本金保证的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要小。 4.不敢买不写预期收益的产品: 有的投资者对合同上面写不写预期收益很在乎,认为写了就一定可以拿到这样的收益率。实际上,有些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如新股申购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可能产品合同上面写的只是收益可能性较大的一个预期收益率区间,无法写明具体数字。举个例子,E产品是投资全球资源类基金精选配置的理财产品,合同上面没有写明预期收益率是因为该产品是创新类理财产品,并没有历史数据可以参考,但不代表产品设计有缺点,反而这类产品最可能是较快抓住投资机会的新产品。
2014-12-08 13: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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