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证监会持牌机构 严谨规范
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盛大、银河、华山联合注资
如何兑换外汇?
优秀理财师
你好:
1、自费朝觐人员和自费留学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
2、其他需要兑换外汇的标准: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去香港、澳门的,可兑换500美元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台湾)可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出境定居后,如因生病或其他事故,其境内亲属最多可兑换5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对前述未列入的其他用汇,可直接到银行购买500美元以内(含500美元)的等值外汇。上述兑换外汇的标准也会有变化。
2015-04-03 14:31:14
优秀理财师
你好:
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的具体标准根据因私活动的不同而有区别。
1、出境探亲、会亲和旅游兑换外汇的标准是: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
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的等值的外汇。
2、出境定居兑换外汇的标准是:离休金、退休金、离职金、退职金、抚恤金可全部兑换外汇,其中离职金不足兑换1000美元的,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在境外定居后,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每半年合并后,可全部兑换外汇汇出;无工资收入的境内居民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的外汇;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每人可按上述标准的一半兑换外汇。
2015-04-03 14:30:46
还有疑问?继续提问五分钟内专家为您解答!
已经解决22319理财问题要指定哪一些类专家回答?
信托
资管
理财
专业诚信
严格审核金融从业资格证书
快速高效
五分钟快速响应100%回答
隐私保护
保护个人信息避免电话骚扰
理财师
回答数
采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