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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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持牌机构 严谨规范
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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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费用是怎么算的?
优秀理财师
你好,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国家税收,不容浮动)。目前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卖方单边征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包括 (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2015-03-25 16:29:14
优秀理财师
你好,交易佣金:规定最高为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不得超过,可以下浮 ,起点5元。各家券商及各种交易形式(网上交易、电话委托、营业部刷卡)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咨询各家券商。交易所规费为证券公司代收的费用,最终上交交易所或者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1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2175。 很多券商是将规费包含在佣金里,也就是所谓的实收佣金。 过户费: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股票面值(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2015-03-25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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