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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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优秀理财师
首先,组织方面的条件,也称之为“组织结构检验法(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Test)”。此方面的条件包括如下内容:必须由一个以上的受托人或董事管理;受益权由可转让的股票或受益凭证来表示;本应当和公司一样缴纳联邦所得税;不是《国内税收法典》第582(c)(2)项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互助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国内建筑与信贷协会、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及商业开发公司等)和该法典第801条以下所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或受益人不少于100人;必须符合5/50规则,即在一纳税年度后半段的任何时候,5个或5个以下的投资者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的股票或受益凭证。最后两个内容属于股权结构方面的要求,直接反映了不动产投资信托的立法政策,即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参与不动产投资的工具,特别是5/50规则就是为了确保不动产投资信托不被少数人所控制。股权结构方面的要求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有335天符合即可,这是考虑到股票或受益凭证的转让使得股权结构处于变动之中,难以在整个纳税年度都符合要求。对前四个内容来说,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都符合。 其次,收入方面的条件,也称为“收入检验法(Income Test)”。其又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75%检验法(75%Test)”和“95%检验法(95%Test)”。 所谓“75%检验法”是指在一纳税年度中,不动产投资信托来自下列项目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5%:不动产租金;不动产抵押贷款利息; 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不动产资产(包括不动产权益和不动产抵押权益)的收入;来自其他不动产投资信托的股息收入;不动产税的减免;来自取消回赎权财产的收入;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或者转让及出租不动产合同的承诺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非资产不动产的收入;合格的临时投资收入。 所谓“95%检验法”就是要求前述各项收入再加上来自其他贷款利息,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证券资产(不包括其他不动产投资信托发行的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收入以及非属于其他不动产投资信托分配的股息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95%。 不难发现,“收入检验法”要求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不动产资产,这体现了不动产投资信托立法是为不动产市场提供资本的初衷。 再次,资产方面的条件,也称为“资产检验法(Asset Test)”。即在每一个纳税季度末,符合下列要求:全部资产的75%以上是由不动产、现金或现金科目(包括应收账款)和政府发行的证券组成;不是由政府发行的证券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5%;持有一个或多个不动产投资信托应税子公司的证券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持有任何一个发行人的证券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不得持有任何一个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占总表决权10%的证券;不得持有任何一个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占总价值10%的证券。后三个要求中所称证券不包括不动产投资信托应税子公司的证券和政府发行的证券。规定这些条件意在确保不动产投资信托的资产由不动产或与不动产有关的资产组成,这是从资产出发来限制不动产的投资。限制不动产投资信托持有任何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的比例,也有分散投资以规避风险的作用。 最后,分配方面的条件,也称之为“分配检验法(Distribution Test)”。 即欲获得不动产投资信托法律地位的公司、信托或者非法人组织每年必须将其应税收入的90%以上分配给投资者。 这一条件使得不动产投资信托成为中、小投资者的间接投资,取得和直接投资不动产市场差不多同样的效果。
2014-12-02 11:56:28
优秀理财师
不动产信托的法律关系与一般信托,并没有差异,所不同者只是其信托财产为不动产,而且须办理信托登记而已。因此,要了解不动产信托的成立要件,除须了解一般信托之成立要件外,尚须了解不动产成立之特殊要件。 一般信托的成立要件有三:一为当事人,也就是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者;二为信托财产。不动产信托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不动产之信托财产不以不动产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建物所有权)为限,土地的使用权、甚至于不动产的租赁权等,也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至于其范围,应依信托行为成立时的信托目的及当事人所签订的信托合同或所立遗嘱的内容而定;三为信托行为意思表示。信托行为由设定信托意思的原因行为与移转所有权或为其他处分的处分行为所构成。 不动产信托成立的特殊要件,就是必须办理信托登记。
2014-12-02 11:52:02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您好,不动产信托的法律关系与一般信托,并没有差异,所不同者只是其信托财产为不动产,而且须办理信托登记而已。因此,要了解不动产信托的成立要件,除须了解一般信托之成立要件外,尚须了解不动产成立之特殊要件。不动产信托成立的特殊要件,就是必须办理信托登记。欢迎咨询!
2014-12-02 1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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