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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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是否该兜底?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你好: 在近期出现的2例平台巨额坏账事件中,主要的问题是平台风控存在漏洞:一个是某平台对造纸行业危机意识不足、对抵押物被重复抵押不知情;另一事件也是如此,平台对合作伙伴提供项目审核不严、没有做贷后管理,数百个项目流入房地产项目居然没有察觉。于是坏账产生,有人跑路,有人硬撑。如果平台风控做得好,就可以把风险隐患拒之门外,也不会出现平台是否要为投资人兜底的问题。目前来说,平台风控的最好保障是有第三方担保公司和平台本身的风控体系。第三方担保公司会对项目进行一系列严格的筛选、审查机制,保障每一个项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平台本身的风控体系,是一个P2P平台的核心。双重保障,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
2015-03-20 10:11:54
优秀理财师
你好: 如果按照网贷平台当前的定位,只是作为信息服务机构,原则上是不必为投资人进行兜底的。用逾期事件平台的老总的话来说,平台去做兜底,是不可持续的模式,是错误的。国际上的P2P平台都只是纯粹的信息中介,没有垫付兜底的义务。但是由于目前国内的P2P投资市场的不成熟和中国人保守的心态,使得投资人群体习惯了垫付兜底、刚性兑付。投资者参与P2P网贷平台的投资,冲的是网贷平台高的年化收益率,侧面就反映了投资者投资风险意识淡薄,网贷平台一旦没有垫付,投资者的抵触情绪就很大。假如项目逾期或坏账,平台默默地选择兜底,对平台自身来说压力过大,不利于平台和P2P行业的长远发展。问题的根本不在于平台是否兜底,而是平台理应对存在的风险负起审核、风控和贷后管理的责任。
2015-03-20 1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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