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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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停牌规则是什么?
优秀理财师
你好,对存在本通知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
2015-03-10 09:41:37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你好,新股上市初期出现的下列交易行为属于异常交易行为,本所予以重点监控——
其一、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
其二、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数量较大的;
其三、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
其四、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
其五、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
其六、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及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2015-03-10 09:41:22
优秀理财师
你好,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本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公告具体的停牌及复牌时间。
2015-03-10 09:40:45
优秀理财师
你好,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包括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还包括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015-03-10 0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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