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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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会员单位 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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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与信托三方的利益关系是什么样的呢?
优秀理财师
信托三方公司是属于作为独立机构的第三方理财,不代表基金公司、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建议购买信托去取得金融控股牌照的中信证券正规代销机构购买,减少风险。 法律风险 首先,第三方理财在界定和规范上属于法律真空。如今市场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多以“理财顾问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抑或“财富管理中心”的名义运作,具体又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是只提供理财咨询,其二是既可提供咨询也可代客理财。由于我国没有对应的法律部门或者法规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管,很多没有合法法律地位的私募基金就会打着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名义进行代客理财。由于金融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蓬勃,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有将私募纳入到《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控范畴之内的需求,但由于配套的监管手段、对策和风险控制机制尚不完备,法律规范之路还比较漫长。这也是第三方理财机构与银行、信托和券商等推出的理财产品的主要区别。 如何分辨 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辨别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风险级别、投资类型,最关键的是要看清购买申请书或协议或合同上,是否有银行的业务章,若银行加盖公章,说明是银行行为,其产品一定有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如果是理财经理的私售行为,一般不会加盖银行的公章。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多“私单”都是银行外交易,资金则汇入个人或者第三方公司账户,如果是银行正规理财产品或代销产品,资金都是汇入银行账户并且有相关回单。
2015-03-10 1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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