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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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刚性兑付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出现风险就会由信托公司会出钱赔偿?
优秀理财师
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是指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的困难时,信托公司必须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投资信托产品因而实现了“高收益、零风险”,但我国法律从未规定信托公司需承担“刚性兑付”义务,反之,《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从信托的定义看,客户是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才将财产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或者处分的,如果信托公司是按照你们合同签署的理财计划管理信托项目,没有违规操作,但是信托财产(也就是你的投资)还是发生了风险,这个损失是由信托财产来承担的,也就是你发生了损失,也只能这么认了;反过来,如果能证实信托公司没有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或者是他们实际操作中有操作失误、违规行为,那么造成的损失则应该由信托公司用固有财产承担,也就是信托公司要自己掏腰包来赔偿你的损失。
2014-11-20 15:57:49
优秀理财师
“刚性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之后,信托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如果项目出现风险,导致没有足够资金进行兑付,那么信托公司需要利用各种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分配,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兜底”。信托分类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债权投资、证券投资、权益投资、股权投资、贷款与组合投资等等;主要投资方向有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房地产、能源、工商企业、金融等.
2014-11-20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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