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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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业系统风险可以控制吗?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你好,信托业系统风险可控,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得益于三道风险防线的不断构筑。 第一,固有资本实力增厚。2014年度信托行业固有资本增速明显加快。2014年末,信托业实收资本为1386.52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1116.55亿元,增加269.97亿元,同比增长24.18%,较2013年末13.93%的同比增长率,提高10.25个百分点。在实收资本增加的推动下,2014年度信托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到3196.22亿元,较2013年末的2555.18亿元,同比增长25.09%;与此同时,2014年末,信托业的固有资产规模增加到3586.02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2871.41亿元,同比增长24.89%. 第二,风险处置能力增强。当个案信托项目出现风险特别是流动性风险时,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简单的“刚性兑付”,另一种是市场化的处置。2014年,更多的信托风险事件开始采用市场化风险处置方式,如通过并购、重组、法律追索、处置等不同方式,对信托项目风险进行市场化化解。 第三,行业稳定机制建立。2014年底,以信托业保障基金及其管理公司成立为标志的行业稳定机制的建立,将信托业的风险控制机制从公司层面提升到了行业层面,藉此可以有效防范信托业的系统性风险。
2015-02-02 1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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