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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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假冒银行骗取存款的?
第一信托网优秀理财师
你好,一个没有任何金融资质的“合作社”,将内部刻意装潢得和国有银行一模一样,并以高额的贴息款诱惑市民来存款,短短一年多就有近200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近2亿元。 2014年5月,浙江杭州人王某经“中间人”介绍,将1200万元公司流动资金存进了位于南京浦口江浦街道的一家名为“南京某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单位。这一“合作社”承诺除给予王某国有银行一样的同期利率外,每周还贴息2%。 然而,在连续获得4个星期的贴息款后,这一“合作社”没再给王某打贴息款。王某从浙江赶到南京与之交涉,结果对方不仅不给贴息款,连1200万元的存款也取不出来。2014年6月,王某向南京浦口警方报案。 南京浦口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个“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工商营业执照上写的经营范围是农业信息咨询,与金融类没有任何关系,于是对这家“合作社”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浦口警方介绍,这一“合作社”2014年开始许诺除银行基准利率外,再给予高额的贴息。这一“专业合作社”在内部进行装修的时候,完全仿造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进行,不仅柜台设计像正规的银行,还有LED显示屏、叫号机等,甚至5个柜面上都安排有穿着貌似银行统一服装的“职员”在办公。一些储户被拉来后,一看眼前的场景,就以为是正规的信用合作社。 目前,这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合作社”法人代表刘某及3名“业务经理”已被刑事拘留,一名携款外逃的女高管也在2014年12月31日被南京警方劝返回宁投案自首,另外还有两名刘某聘请的副手在逃。
2015-01-23 1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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