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9月份证券投资信托募资规模创年内新低…[ 详情 ]
半年缩水1.7万亿!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创三年新低…[ 详情 ]
A股引来活水,谁又能管好巨量长期资金?考验资管能力的时刻来了…[ 详情 ]
信托业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出炉:七成资产投向实体经济…[ 详情 ]
2018年信托业13.72万亿元直接投向实体经济…[ 详情 ]
又有券商被罚!5张罚单一起来,资管也遭殃!…[ 详情 ]
多家银行收百万级罚单…[ 详情 ]
特殊需要信托助力心智障碍者家庭项目合作推介会在北京召开…[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