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随着上个月四家信托公司陆续完成上市的壮举,更是让不少人都看到了新的希望。如今,信托公…[ 详情 ]
在现如今的信托行业中,信托公司增资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时有发生,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 详情 ]
对于提前结束这种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去年,从数据显示来看,基础产业信托提前结…[ 详情 ]
眼看着当前行业形势逐步转好,不少信托公司上市也有了新的动力。尤其是上个月四家信托公司…[ 详情 ]
在金融行业中,虽然信托产品的门槛比较高,但是由于种种优势不断叠加,当前信托产品仍然是…[ 详情 ]
在去年的行业发展中,信托公司股转无疑是一个比较吸引人关注的话题。从不少机构的总结来看…[ 详情 ]
总结去年信托行业的数据可以发现,在去年一年里面,信托公司增资的整体数量和规模有了新的…[ 详情 ]
…[ 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