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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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13:37:50来源: [中国信托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工作,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11月6日在北京召开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课题报告评审会议。会议由协会会长、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中航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江涛主持,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出席会议,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14家课题牵头单位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经过近一年时间,14家专题研究课题的牵头单位主要针对服务信托、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发展、信托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建设、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机制、信托公司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竞争与合作等信托前沿问题开展了研究。会上,各课题牵头单位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了汇报,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对报告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评审和打分,并根据得分情况现场评选出前10个课题入册《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入册课题如下:
《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入册课题序号课题名称牵头单位
1服务信托业务研究——业务类型、功能定位与前景展望中信信托
2服务信托分析框架研究——范式创新与行业转型中航信托
3信托业务发展创新年度报告(2018~2019)中诚信托
4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发展研究陕国投
5信托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建设研究平安信托
6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机制研究百瑞信托
7信托公司承销业务创新研究上海信托
8信托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实务研究粤财信托
9信托公司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竞争与合作交银国际信托
10信托公司固有资金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研究江苏信托
下一步,各课题组根据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协会将汇编10个课题报告,印刷成册并在业内分享。明年,信托业专题研究工作将继续在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深耕细作,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研发能力和水平,为行业的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 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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