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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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17:08:28来源: [腾讯财经]
全国目前有68家信托公司持有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牌照,资产管理公司(均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证监会授予牌照)目前40余家。
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目前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可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信托份额转让需双方同时去信托公司办理。
100万-300万以下的个人投资者,每个信托计划只有50个,资管计划可以有200个。资管计划为市场新兴产品,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费用较信托低,因此相对信托产品而言,让渡给投资者得收益较信托高。收益高,资管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信托行业从几千亿到接近20万亿的飞速增长中,“刚性兑付”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资管新规即将正式颁布,新规明确不允许“刚性兑付”。信托公司即使有能力也有意愿来刚性兑付,也不被允许了。这会让信托公司失去最大的竞争优势。
好消息是,新出的一些监管规定对资管公司的业务范围做了一定限制,这会让信托公司在许可权方面重新拾回一些优势。所以,2018年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或许会相对增多。
最后总结,对投资产品的挑选建议:
1)如果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收益也相同,选信托产品。
2)如果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但是资管产品的收益要高0.5个百分点以上,那就选资管产品。(如果你接触的产品多,你会发现,还真有融资方和交易结构完全一样,但收益不同的两个产品。)
3)如果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有差别,选产品时主要看产品的融资方和交易结构。
从整体上看,信托产品相对于资管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信托公司实力所带来的“刚性兑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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