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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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4 10:42:45来源: [中国基金报]
11月2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推动中国的扶贫公益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据记者了解,未来十年,双方将把扶贫慈善事业与信托功能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不断创新实践,影响带动周边的机构、企业和个人,构建公益扶贫事业的生态圈。同时,双方还将在“善行者”、“善品公社”、“美丽乡村”等项目及公益扶贫活动、员工公益培训、对口帮扶地区培训等方面展开合作。中航信托还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整合服务,实现共同发展。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大、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全国性公益组织,在公益倡导、扶贫慈善项目操作、社会公众引导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成立28年来,为广大贫困和受灾地区公共设施、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儿童提供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援助。
关键词: 中航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