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9-22 10:32:18来源: [证券日报]
日前,渤海信托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郑宏正式履职公司董事长一职,并已于9月7日更换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变更为郑宏。
年报显示,2016年渤海信托实现营业收入12.52亿元,同比增长17.05%;实现净利润6.74亿元,同比增长22.72%。在郑宏正式履新后,关于渤海信托今后的发展,渤海信托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在暂时还没有新的提法。”
这是信托业内今年新上任的第12位董事长,此前,中海信托、国通信托、中建投信托、东莞信托、百瑞信托、华宝信托、粤财信托、华润信托、西藏信托、建信信托、江苏信托的董事长分别于今年履新;此外,平安信托、重庆信托、外贸信托的总经理正式就任、兴业信托总裁就任,江苏信托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尚待批复。
某公司研究员表示,今年不仅信托行业高层变动频繁,整个金融行业亦是如此。该研究员认为,人员流动直接带动了行业间、公司间的理解和互动。行业内有些信托公司受益于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有不少信托公司因新管理团队的入驻而迎来业绩大爆发。过于频繁的变动固然会给公司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然而,目前行业内高管的变动整体来看还处在合理范畴,并非对某些岗位反复更换,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也是行业活力的体现。
而各家公司高管变动,原因也是各有不同。上述研究员认为,高管变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集团人事调整,个人跳槽等等。今年信托业内的人事变动还是以服从于股东的战略意图,根据集团战略要求进行的正常人事调动为主,退休、退二线也包含在这种正常的人事变动中。集团人事调整和高管个人意志往往也是密切结合的双向选择的过程。
关键词: 信托公司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