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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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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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 10:44:57来源: [上海证券报]
从信托资金投向来看,工商企业依然稳居信托投向的榜首,金融机构紧随其后,然后依次是基础产业、证券投资、房地产。具体而言,二季度信托资金的五大投向占比情况如下:工商企业占比26.24%,金融机构占比19.71%,基础产业占比15.82%,证券投资占比14.32%,房地产行业占比9.02%。
具体来看,截至二季度末,信托资金流向工商企业有5.15万亿元,占比26.24%,较一季度略有上升。从增速看,流向该领域的资金同比增长42.18%,环比则比一季度多增加4261.55亿元,是五大领域中增长最快的。
而且,信托业流入工商企业的资金数量也有差别。如2017年二季度末,流入信息传输、计算机及软件业的信托资金达到2548.70亿元,同比增长85.06%;对科研及技术服务部门的信托资金为680.85亿元,同比增长55.77%。
与此同时,截至二季度末,流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资金为1.77万亿元,占比从一季度的8.43%温和上升到9.02%。
“市场经济的魔力一再显示:一扇业务之窗关闭,新的业务之窗随之开启。”某业内人士称,在不断加码房地产调控压力下,融资类房地产信托业务未来发展空间将进一步缩小。信托公司将向真实的股权融资、商业化地产运营投资和信托型ABS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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