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9-02 10:07:24来源: [证券日报]
8月31日,天津信托首单慈善信托“天信世嘉·信德黑大同窗互助”慈善信托成立,这是《慈善法》颁布后,天津首支成立的慈善信托。
据悉,此次天津信托成立的慈善信托期限为10年,受益人为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黑龙江大学校友及其直系亲属、贫困地区失学儿童及留守儿童,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及开展资助上述群体的慈善组织。目前,天津信托已与一些慈善机构和商会组织达成项目合作意向。
天津信托表示,在《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出台后,公司组织专业人员研究慈善信托新政策,加快公司慈善信托业务的步伐。同时,首支慈善信托的设立也得到天津市银监局和天津市民政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监管备案以及内部审批风控流程等方面给予诸多指导。
关键词: 慈善信托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