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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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0 09:46:11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近日,航空工业下属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在郑州联合举行了中原丝路基金成立暨项目签约仪式。
仪式上,中航信托、河南航投、现代服务业基金三方签署了关于中原丝路基金的《意向合作协议》,同时现场还完成了合资货航项目、阿维亚飞机租赁项目、航空经济服务中心项目的意向签约。
中原丝路基金聚焦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四个方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风险分层”的原则设立,投资方式包括FOF、股权投资、股债结合等,投资于机场建设、临空产业园、物流园区、省内贸易产业链、贸易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项目。该基金将为建设多层次特色丝路注入新鲜血液、共同打造一条横贯中欧的“空中桥梁”。
中航信托表示,将依托航空工业与中航资本的产业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专业的资本运作与产业运营整合能力,助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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