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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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1 09:00:32来源: [观点地产网]
6月30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城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10亿元,期限3年。
公告显示,首开全资子公司城开集团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期限3年,并由首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告提及,早在2017年3月29日,首开就已审议通过“城开集团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亿元融资,期限3年”。但由于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公司不再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该笔资金。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城开集团资产总额约376.58亿元,负债总额约293.8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62.34亿元;净资产82.69亿元。2016年1月至12月份的营业收入为56.52亿元,净利润约为15.70亿元。
公告还显示,目前为止,首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0.97亿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80%,同时,截至目前,首开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告最后强调,首开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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