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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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6 07:47:46来源: [新华网]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信托产品略显“神秘”,未来这些产品都将在统一的平台上晒一晒。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主任邓智毅在“2017陆家嘴论坛”接受采访时说:“信托登记平台计划在年内正式上线,我们争取往前赶,下一步还将会出台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这将让信披更加透明,流转更加便捷,也有利于投资者辨别真伪。”
随着信托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传统业务受限,转型资本市场也成为未来发展重要方向之一,很多信托公司纷纷登陆资本市场,可从实际情况看,上市之路并不顺利,一些信托公司的IPO之路也比较坎坷。
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托公司相关金融业务资产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成为其谋求上市途中最大的拦路虎,为此去年一些企业通过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将资产注入等方式实现曲线上市,也为资本市场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此,邓智毅表示,资本市场是开放的,这些年来信托公司作为持牌的、有监管的、非银行金融结构,发展状态很好。
“实际上有几家信托公司在主板已经上市,二级市场表现也不错。如果条件成熟,信托公司还可以选择去中国香港地区或者海外资本市场上市,选择余地也越来越宽。”邓智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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