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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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4 09:32:30来源: [华尔街见闻]
6月23日,兴业研究公司与国通信托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兴业研究总裁黄煜琛和国通信托首席风险官方灏代表双方签字。此次签约标志着兴业研究在市场化道路上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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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银行业内首家也是截至目前唯一一家采用公司化方式发起设立,并通过市场化机制独立运作的专业研究机构,兴业研究致力于成为中国金融业一流的新型高端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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