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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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4 09:25:56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兴业银行携兴业信托、兴业金融租赁、兴业消费金融、兴业基金等集团13家成员单位联合参加了第十五届”6.18”(中国路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金融服务展。兴业银行副行长孙雄鹏、兴业信托董事长杨华辉、总裁林静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
兴业银行副行长孙雄鹏、兴业信托董事长杨华辉、总裁林静等领导出席了本届金融展览活动。
作为兴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兴业信托近年来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号召,充分发挥综合金融牌照优势,携兴业国信资管、兴业期货、福建结算等子公司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促进产融对接,重点聚焦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社会事业三大领域。
截至5月末,兴业信托通过发放贷款、股权/股票收益权投资等信托业务模式,为福建省企业提供信托融资规模达107.48亿元,努力满足福建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用实实在在的金融服务支持福建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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