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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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07:50:34来源: [金融时报]
当前宏观经整体运行依然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金融风险持续暴露的压力依然存在。和其他金融行业一样,信托公司既需要在行业整体层面上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构建风险防控的多重屏障,又需要在公司个体层面上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实力。
某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从信托业监管顶层设计看,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发挥信托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运营信托业保障基金、建设信托产品登记和交易流转机制等,“一体三翼”监管运行体系已初步形成。
从制度保障来看,为促进信托业稳健发展发挥了安全网作用;从量化指标来看,信托公司的信托赔偿准备绝对值逐年增加,防控金融风险的意识和效果不断提升。但是,在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层面,整个信托行业依然任重道远。
据测算,从投资者角度看,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自2007年开始一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13年至2016年复合增速为22.2%。截至2016年年末,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为237万户,预计未来4年复合增速为13%,至2020年达388万户。
从财富角度看,2016年中国高净值家庭可投资资产总规模为58.88万亿元,2013年至2016年复合增速为26.3%,预计未来4年复合增速为14.7%,至2020年达102万亿元。此外,财富管理领域还有庞大的机构客户市场有待培育和开发。
“信托公司要想在这个市场领域有所收获和发展壮大,必须在提高主动管理能力上下大力气,同时在扩大增值服务上精耕细作。”上述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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