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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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07:33:51来源: [搜狐]
6月17日,由青岛市政府主办,《财经》杂志及《财经》智库承办的“2017中国财富论坛”在青岛如期召开。中国外贸信托受邀参会,并成功举办“家族企业股权保护和财富传承”专场高峰论坛。活动中,中国外贸信托会同产学研各界专家,就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环境、家族股权信托的实务操作等热议话题,与到场300余位来宾展开了互动交流。
得益于近四十年改革开放释放的政策红利和巨大市场,中国国民财富快速积累,并催生出一大批以企业家为代表的高净值人士。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中国拥有亿万身家的超高净值人士约为8.9万人,其中身家5亿以上的富豪达5万人左右。
随着“创一代”企业家逐步进入家业交替时期,“财富保障”与“财富传承”的需求日益提升。未来5-10年,家族财富与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将进入一个活跃期。
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保护和传承的优选工具,被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所关注和青睐。股权作为家族企业的重要资产,其持续稳定与顺利传承,对于打造家族企业“百年老店”的愿景意义重大。
作为本土化家族信托实践的积极推动者,中国外贸信托于2015年从创新服务的维度,成功开发并完成了上市公司股权家族信托设立。中国外贸信托副总经理齐斌表示,企业股权家族信托在我国刚刚兴起,相应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希望通过家族信托这一法律工具的安排,在保障家族企业完整、统一、持久的前提下,帮助境内民营企业逐步实现由家族财富保护,向家族精神文化传承,到家族企业长治久安、基业长青等目标的升级融合。
本场高峰论坛上,全球家族企业和财富咨询公司咨询专家Roger Healy先生、纽约私人银行与信托中国区总裁王岩先生、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作者龚乐凡律师、清华大学五道口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教授、青岛酷特智能总裁张蕴蓝女士,以及中国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卫濛濛女士分别发表观点,分享国内外经典案例,并就家族股权信托登记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家族企业股权信托设立、股权信托设立、分配转移的税费征收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展开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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