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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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0 09:02:33来源: [互联网]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尝试,现在的信托转型已经有了多种多样的方向。尽管如此,业内还是有不少专家表示,虽然现在信托转型的方向很多,但是坚持重点以及突出本源依然非常关键,需要业内众多的机构引起重视。
信托的本义是信任委托,信托机构本应在获取委托人信任的基础上代客理财,但实践中信托机构多基于隐性刚性兑付来开展融资性业务,偏离了信托业的本源。因此,从中长期看,信托业应以提升受托管理能力为转型方向,明确行业定位,重点开展符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定位、体现受托管理能力的业务。同时,分步对非本源业务进行优化,建设制度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受托资产管理机构。
明确行业定位,突出本源业务。重点培育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三类业务。一是受托理财业务。结合近年来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的探索经验,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制度优势,培育股权投资业务。凭借信托制度本身较高的国际市场认知度及跨业展业优势,稳步提升受托境外理财能力。
二是受托服务业务。培育家族信托业务,将服务范围由传统的个人资产配置、资产保值增值向财务咨询、税务规划、物业管理、养老医疗、慈善筹划等广义的金融服务拓展,探索家族办公室综合服务。培育慈善信托,充分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借鉴国际通行模式,形成信托专属特色。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主动转变仅仅承担特殊目的通道的现状,充分利用信托单位安排,盘活各类优质资产,更好地发挥跨业资源配置作用。
发挥专业优势,优化非本源业务。近几年信托发展和监管实践表明,信托通道类业务在快速扩张之后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此类业务未体现信托公司自身受托管理能力,存在政策套利情况;二是此类业务利润空间不断收窄,不具备可持续性;三是此类业务开展不规范,存在一定风险。针对此类业务,可通过三步走进行优化转型。
首先,实现分类规范管理。充分评估各类通道业务合规风险及潜在外部风险,制定标准化业务管理模式,防范外部风险传染。其次,实现独立隔离运作。通过设立事业部或子公司剥离通道服务类业务,实现本源与非本源业务隔离,既集中精力培育本源业务,又可继续从现有通道业务获得收益。最后,实现去通道化,通过培育、提升信托机构独立事业部或子公司自身专业管理能力,减少对合作机构的依赖。
关键词: 信托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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