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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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09:25:22来源: [证券日报]
信托行业一路走来虽有波折,但持续向好的趋势未变,近几年,信托行业迎来爆发性增长。一起来看看信托行业整体经营情况吧!
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达到20.22万亿,同比增长24.01%,信托行业正式大步踏入“20万亿时代”。 连续两个季度同比增速维持在两位数以上,整体呈景气上行之态势。
从2008年的“1万亿时代”,到2013年“10万亿时代”,再到2016年的“20万亿时代”。如果从2002年“一法两规”正式实施算起,信托行业实现第一个10万亿元的资产规模整整用了11年,而完成第二个10万亿元则仅仅用了3年。
中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的GDP总量从2008年的31.4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73.5万亿元,客观上为信托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市场基础。
信托业业务结构的不断优化。如2011年之前,增长的主动力是粗放的银信合作业务;2011年以后,增长的主动力演变为以高端机构为核心的大客户主导的“非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以低端银行理财客户为主导的“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以中高端个人合格投资者主导的“集合资金信托”三足鼎立的发展模式。而伴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信托业持续调整。
信托制度安排的必然结果。信托业之所以能实现持续发展,是市场对信托业制度安排的认可和选择的结果。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以来,到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八类业务”的确定,信托业制度安排的优越性日益显现。
大大小小的信托公司都争相披露了自己的财报,在业内形成了一股新的高潮。不少信托公司的收益涨幅急速增长,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关键词: 信托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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