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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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10:11:39来源: [凤凰财经]
资产证券化产品一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近日,由中信信托作为交易安排人推动发行的“北京海航实业大厦”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成立,让不少人眼前一亮。
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途径,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很大。中信信托创“以信托资本全盘收购和持有商业物业、升级改造、发行ABS通过资本市场退出”的国内先例。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类REITS产品底层资产多源于实体企业或开发商,而本次证券化的标的资产为中信信托通过信托资本持股的北京国贸核心区成熟物业。本次发行类REITs产品规模为22亿元,其中A类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0亿元,B类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0亿元,C类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2亿元,各类资产支持证券期限约为3+3+3+3+3+3年,评级为AAA级。
该类REITS产品的成功发行,首次实现了非标资本投资商业物业、升级改造并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完成了商业物业投资闭环,对信托行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项下标的资产“北京海航实业大厦”由中信信托业务部乾景基金团队于2014年通过发行“中信乾景·恒润II期”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募资17亿元100%股权收购所得。2016年,商业物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国内资本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中信信托抓住机遇,推动以大厦物业租金为标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并于2017年3月份正式落地,为信托投资人实现年均11%以上的投资回报。
各家信托公司未来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尝试向不同的专业化方向发展。除了传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外,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以及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均可能成为信托公司参与其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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