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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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10:15:22来源: [凤凰财经]
近日,新华信托已经大大改善了自身的发展面貌,新华信托2017年首单集合QDII业务———“星辰9号”落地,主要投资于海外发行的私募债,规模约两亿元人民币,这是新华信托2017年成立的首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给自己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
据透露,在此次发行“星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前,新华的QDII产品一直都设计为单一信托产品。今年以来,为适应机构客户及高净值个人客户资产配置国际化的需求,新华信托将逐渐把QDII发展重心由单一信托产品转向集合类信托产品。
事实上,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以及金融同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服务高净值人群的信托公司的“出海”时代已经来临。数据显示,仅2016年,就有6家信托公司获批QDII资格,信托系QDII机构增至22家,但是拥有QDII额度的公司只有14家,另有8家信托公司面临没有额度的尴尬局面,无投资额度的信托公司目前占到了36.4%。
据了解,作为目前拥有剩余QDII额度不多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目前正在推进投资于结构性票据的QDII项目,待成立后,新华信托获取的QDII额度将全部投放完毕。更是给业内众多的机构带来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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