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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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0:49:07来源: [互联网]
对于业内众多的信托公司来说,发力投贷联动已经成为了当前比较热门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现在信托公司加大了对于实体经济的布局力度,发力投贷联动,更是给自身的实践发展带来了新的助力,影响颇为甚远。
信托公司继续发力投贷联动
投贷联动是2016年各信托机构积极实践的业务。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投贷联动试点”,随后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0家银行进入首批试点名单。
信托开展投贷联动具有天然优势,简单而言,“信托可以把债权信托、股权信托合起来做,既有投行思维,也有银行思维,这就是投贷联动”。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如是说。
从具体实践看,业内也有可圈可点的案例。2016年上半年,平安信托推出定位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业务的机构合作平台——并购赢+,依托该平台,平安信托为某个转型新能源领域的企业设计投贷联动方案,一方面设立新能源并购贷款基金帮助企业进行新能源电站的收购。
另一方面参与其定向增发、为企业的转型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2016年,平安以11.34亿元投资中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集车辆,助力中集车辆整合全球资源,进行产业升级,中集车辆通过引进平安等投资机构建立了多元化的股权架构,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
对于业内众多的信托公司来说,布局投贷联动,不光是顺应市场的变化,同时这也是自身驰援实体经济的一种方式。目前业内不少信托公司已经有针对性的启动了新的战略规划,希望可以从投贷联动中获取更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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