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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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0:41:01来源: [金融时报]
一直以来,对于实体经济,信托的态度都非常明确,那就是持续帮扶。前段时间,监管部门更是明确表示,帮扶实体经济发展已经是当前信托行业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从多个方面发力其中,给实体经济带来更好的发展。
信托继续驰援实体经济
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是2017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而金融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要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作为中国第二大金融支柱,信托业在2016年11月末资产管理规模已突破18.9万亿元。
对于信托业下一步工作,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提出,应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信托公司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纠正目前行业发展‘脱实向虚’的苗头,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战略转型。”
从行业层面看,近些年,信托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从业务模式看,通过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以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从机构个体而言,信托公司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及专业优势,形成专业化、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
对于监管部门建议,其实这么多年来,信托早已贯穿到自己的实际发展中,目前看来,信托对于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已经初见成效,也给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参考,对于全面带动实体经济的进步很有帮助。
关键词: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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