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1-05 11:31:57来源: [和讯网]
中国银监会主席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近年来,信托公司充分利用其业务经营综合性、灵活性、敏锐性的特点,以市场化方式聚集社会资金,通过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以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有效弥补了传统银行信贷的不足,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成长等国家重大政策实施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
今后信托公司要继续坚持信托本业为主体、固有和其他中间业务为补充的总体思路,逐步由受托人发起向由委托人发起转型,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三大领域,提升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构建比较优势,致力于提供门类齐全、功能齐备的信托产品和信托服务,在优势领域巩固领先地位,在特色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力争信托业发展根深本固、长盛不衰。
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信托公司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纠正目前行业发展“脱实向虚”的苗头,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战略转型,发挥好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配置资源的独特优势,去通道、去链条、降杠杆,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实现信托业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信托公司一直处于我国金融创新的前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信托业的发展动力和优势。尚福林表示,要坚持创新发展的市场化导向。信托公司要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新。
关键词: 信托业务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