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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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4 09:42:08来源: [互联网]
相比于融资类信托的尴尬境遇,当前投资类信托的整体走势还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现在投资类信托的热度不断增加,甚至成为了行业转型的新方向,更是让不少人都很是心动,下面一起来看看投资类信托到底有何特别之处吧!
投资类信托是信托公司向资产管理方向转型的重要领域。
投资类信托成转型新目标
2016年,信托公司在主动投资领域的探索更加深入。相比2015年信托公司在新三板、影视文化投资等热点和风口进行投资,2016年信托公司更加重视产业聚焦,领先的信托公司在深入了解产业的基础上,在清洁能源、大健康、大数据、不动产投资等领域集中发起多笔投资业务。
在参与方式上,信托公司通过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海外并购、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此外,一些快速成长的信托公司也纷纷成立专门的业务部门,也开始了股权投资业务的探索。
在中央加快企业去杠杆的宏观环境下,信托公司将面临大量投资业务机会。未来信托公司要加强与股东在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方面的协同,加大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力度,聚焦产业打造投资类业务品牌。
现在不光是信托行业加强了对于投资类信托的重视,整个金融市场也给投资类信托的壮大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目前投资类信托已经开始壮大自身的规模,提高在行业中的占比,让人对于它的未来发展很是期待。
关键词: 投资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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