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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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14:53:58来源: [证券日报]
近期,兴业银行销售的财富产品“爆款”频现。10月28日至10月31日汇添富稳健增长混合基金首发,兴业银行仅用不到4天时间便劲销100亿元,占该产品总募集规模的七成以上;同期,兴业银行推出首款固定收益增强型净值理财产品——稳利睿盈-年年升产品,认购期内实现销量73.5亿元,代理基金和自营理财同时热销,凸显了兴业银行强大的财富产品销售能力。
据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介绍,兴业银行财富销售能力的持续提升,得益于该行近年来全面推进“1234”战略体系,充分发挥财富管理业务在“商行+投行”战略中的助推器作用,财富转型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9月末,兴业银行各类财富类产品销量达4.2万亿元,同比增长8%,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基金、券商、保险、信托等代理类产品销售快速增长,同比增幅达19%;财富类综合金融资产(不含个人存款)1.4万亿元,居九家股份制银行第二;零售财富中间业务收入46.2亿元,同比增幅达18%。
在资产端,兴业银行不断健全集团联动机制,强化协调优势,释放战略红利。一方面强化服务渠道优势,基于客户需求,有效整合银行、证券、资管、信托、期货等集团子公司服务渠道,构建多渠道一体化客户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强化基础资产构建优势,成立由零售财富中心、理财子公司(筹备组)、集团子公司组成的资产流转小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财富产品基础资产的有效供应。
在产品端,兴业银行以重点产品为抓手,积极探索财富转型,加大标准净值性理财和代理产品等重点产品销售。积极推进理财的净值化转型,打造了添利、稳利、聚利等净值型产品体系,截至9月末,兴业银行标准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4445亿元,列同类型股份制银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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