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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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0:13:24来源: [民生信托证券投资]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或“公司”)证券投资总部的首只由银行私人银行部代销的产品——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民生信托-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民生信托-1期”)于9月19日成立,规模3亿元。该信托产品由民生信托作为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以下简称“农行私人银行部”)代销,资金主要投资于A股市场。民生信托-1期为民生信托证券投资团队与农行私人银行部共同设计的新产品,收益分配较普通结构化产品更加灵活,涨幅共享。
民生信托-1期为公司首只由银行私人银行部代销的权益类产品,此次合作不仅为公司权益类产品打开了新局面,同时也为公司和农行长远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农行方面高度重视本次合作,希望通过此产品,深化双方伙伴关系,积极开展日后合作。公司证券投资总部专注于证券二级市场的自主投资管理业务,此次合作,也将继续发挥公司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民生信托证券投资总部
民生信托证券投资总部专注于证券二级市场的自主投资管理业务。部门成立四年多以来,秉承“专注、专业、稳健”的经营理念,坚持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绝对收益的投资导向。自主投资管理的证券二级市场业务规模最高近300亿元人民币,历经了证券市场2015年“股灾”和2016年“熔断”的考验,连续多年实现综合年化收益率超过15%的稳健收益水平,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绝对收益回报。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于1951年。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 国家副部级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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