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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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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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10:12:18来源: [时代周报]
在过去的十年里,信托业本身经历了三次较为明显的监管,分别为2011年前后,2014年前后和2019年。三次共同点在于房地产信托增速进入高位的环境背景,监管政策要求以控制规模和增速为核心出发点。
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表示,最严的调控力度在2011年前后:“当时直接暂停了部分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而今年这一次以限制规模保证合规为主,并非一刀切,说明监管部门在严监管的同时给予正面引导。”
监管政策加码,却并非全面停止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募资。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7月20日起,已经有信托公司收到了监管部门新的放行标准通知。能够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报备会被放行:一是项目公司本身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二是项目公司不具有二级资质,但直接控股股东(须持有项目公司50%以上的股权(不含50%)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这是对房地产信托准入标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表现。”业内人士认为,一是融资主体层级提升后,减少了违约的可能;二是将减少此前融资过程中房企项目公司眼花缭乱的股权结构,减少未来兑付时候出现扯皮的情况;三是新标准等于监管层替信托投资人把了关,推高信托产品的信用质量。
业内人士也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几家房地产信托增速不快,没有收到窗口指导的信托公司近期也不断在跟他联系中。按照这些信托公司反馈的信息,一切趋于规范后,当下也是开发地产客户的大好时机,是信托公司真正凭实力拓客的时期。
“四证”齐全的房企贷款、旧改项目、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等等融资模式,在未来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关键词: 房地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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